课程简介:本课程是一门面向大学一年级本科生的研讨类课程。课程将围绕为什么要有尊严的生活、什么是有尊严的生活、怎么样才能有尊严的生活这一基本逻辑,探究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大学生与国家和社会的关系,把握大学生的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社会和生态等行为的基本准则,厘清有尊严的生活的基本界限。通过案例分析、文理交叉知识研讨、社会实践等形式,使一年级学生更好更快地融入大学生活,着力培养学生自主性地发现问题、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。
课程简介:本课程是一门面向大学一年级本科生的研讨类课程。课程将围绕为什么要有尊严的生活、什么是有尊严的生活、怎么样才能有尊严的生活这一基本逻辑,探究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大学生与国家和社会的关系,把握大学生的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社会和生态等行为的基本准则,厘清有尊严的生活的基本界限。通过案例分析、文理交叉知识研讨、社会实践等形式,使一年级学生更好更快地融入大学生活,着力培养学生自主性地发现问题、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。
教师简介
宋海春,男,辽宁庄河人。法学博士,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学系教授,博士生导师。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学、行政法学、法政治学。兼任中共吉林省委法律专家库成员,吉林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,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。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,在各级各类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,出版学术专著2部,主编《生活中的宪法》教材一部。